“2011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
“2011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
》(教技〔2012〕6号
)和国家有关
财经法律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2011计划”专项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行业部门和企业投入资金以及高校自筹资金等。
第三条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用于支持经教育部、财政部认定的“
2011协同创新中心”
开展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主要包括中心的创新团队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合作交流、日常运行等方面。地方财政资金、行业部门和企业投入资金以及高校自筹资金等,根据地方、行业部门、企业、高校的规定和“
2011协同创新中心”规划统筹安排使用。
第四条“2011计划”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
统筹规划
,分年实施;分类支持
,动态调整
;专款专用
,绩效考评。
第五条 凡使用
“2011计划”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
资产,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合理使用,精心维护。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六条“2011计划”专项资金纳入
牵头高校年度
预算,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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