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规则探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飞速,建筑工程施工领域发展迅猛,但是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及其引发的各类问题日益严重。依靠“看不见的手”也就是市场经济调控和“各自为政、朝令夕改”的地方政府政策监管已经不能遏制拖欠工程款事态的恶性发展,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单位工程款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让工程款问题的解决从源头到清算彻底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目前,我国关于施工单位工程款保障的法律法规还比较空泛,很多规定因缺乏可操作性,不幸沦为纸上谈兵,只为施工单位画饼,却不能为其充饥。笔者试图以自己有限的学识,探讨用法律规制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问题,以保障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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