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书
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书
(20 xx)谷证字第 070 号
申请人:胡炜军,男,一九xx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xx
省 x x 县 x x 镇 东 关 任 家 庄 3 号 , 身 份 证 号 码 : 6205 x x
197501170016 。
被继承人:柳爱萍,女,一九xx年三月二十二日出生,生前
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 62052319 xx 0322002 x。
公证事项:继承权
申请人胡炜军因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于二 Oxx年四月十二
日向本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供了死亡证明、遗产存单证明、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对申请人提交的
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现查明如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柳爱萍于二 Oxx年七月二十三日在新疆乌鲁木
齐西站因病死亡。
二、继承人胡炜军向本处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柳爱萍存入中国工
商银行乌鲁木齐火车西站支行东林街储蓄所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遗产。
三、被继承人柳爱萍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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