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则新闻不是新的:2010年,民营企业500强纳税2738.81亿元,占全国税收的比重由2009年的2.98%上升到3.74%。
http://finance.qq.com/a/20110826/004670.htm
2010年中国民营企业500营业收入总额69849.32亿元
2010年度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67769.4亿元,上交税金总额14840.4亿元(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11017/103010633357.shtml)。
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401202亿(
http://www.stats.gov.cn/tjdt/zyg ... 10907_402752625.htm)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83080亿(
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3780148.html)
结合《财富》2010年数据: 中国500强总收入达18.9万亿,占中国GDP的47%(
http://hi.online.sh.cn/content/2011-07/13/content_4691993.htm).这个数据的价值在于提供了同年的营收与GDP的对应关系。
那么我们可以发现:
2010年央企16.8万亿营收贡献41%的GDP,民企500强且算他7万亿吧,同比换算成GDP的贡献约为17%;
2010年央企交税14840.4亿元,全国财政收入达到83080亿元,央企比重为17%,500强民企为3.74%,剩下80%(1-17%-3.74%)的税由中小企业承担,而他们创造的GDP比重为(1-41%-17%)=41.26%。
创造40%GDP的中小企业承担80%的税,他们不偷税才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