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刚下山的花和尚 发表于 2012-3-8 22:17 “目的地原则”,是在消费货物或者劳务的所在地征税。例如增值税中的对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就是这个道理;那 ...
ianpan 发表于 2012-3-11 07:51 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