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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篇文章我做两个补充说明:
1)关于讨论比较优势,需要限定在一个统一的价值标准下。这里我举一个例子来说明。
比如比较两个物体的重量,一定是要将两个物体放在同一种介子中,如果一个在水里,一个在空气中,如何能比出真实的大小呢?
2)还要做一个补充。我在文中提到,众多的专家学者没有理解透彻比较优势原理,因此招来一些非议。我在此有必要做一个阐释。
A)我认为比较优势原理主要是强调一个有和无,而不在于价格的比较,不是说我比你便宜几块钱,就形成了优势。比如大飞机,我们国家暂时造不了,而美国能造波音就成了比较优势。我们廉价的劳动力呢?众多专家学者强调这个廉价,我认为有错误,首先没有比较的标准,文中提到的,其次由于发达国家的生产力高,那么单位产出所需的劳动则少,所谓廉价应在发达国家那边才对。那么我们的比较优势在哪呢?在人的数量上,我们13亿人,而美国只有3亿。这里都是强调有和无。
B)还一个要指出的是比较优势原理只有限定在某一个层面上才有意义,而不能又把它神话了,万能化了。否则,就会出现我比你便宜几块就成了优势,是啊!为什么不能叫做优势。那只有剩下喋喋不休的争论了。
另外,感谢斑竹,能借此宝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