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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2

西南政法大学始建于1953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经过50余年建设,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以法学为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设有1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开设16个本科专业,取得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5个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形成了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占地面积2000余亩,由沙坪坝校区和渝北校区两部分构成,设有4个法学院和刑事侦查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经济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应用法学院等共计12个学院。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35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262人,其中专任教师871人,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360人。博士生导师59人,硕士生导师18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1人,“巴渝特聘教授”1人,重庆“322”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4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22人。

一、人才引进范围和条件:

  A类: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者有相当于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的学术影响与学术地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B类: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者相当于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学术影响与学术地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C类:省部级建设重点学科带头人,或者相当于省部级建设重点学科

  带头人学术影响与学术地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

  D类: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其他教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

  E类: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

  F类: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

  G类: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岁。

二、学校提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条件:

  A类:
  1、与校内教职工享有同等的商品房优惠价购买权。该商品房产权属其个人。
  2、安家费40万元。
  3、科研资助费30万元。
  4、配偶可随调。

  B类:
  1、与校内教职工享有同等的商品房优惠价购买权。该商品房产权属其个人。
  2、安家费30万元。
  3、科研资助费20万元。
  4、配偶为本科以上者可安排工作。

  C类:
  1、与校内教职工享有同等的商品房优惠价购买权。该商品房产权属其个人。
  2、安家费20万元。
  3、科研资助费15万元。
  4、配偶为本科以上者可安排工作。

  D类:
  1、与校内教职工享有同等的商品房优惠价购买权。该商品房产权属其个人。
  2、安家费15万元。
  3、科研资助费10万元。
  4、配偶为全日制本科以上者可安排工作。

  E类:
  1、与校内教职工享有同等的商品房优惠价购买权。该商品房产权属其个人。
  2、安家费10万元
  3、科研资助费8万元。

  F类:
  1、与校内教职工享有同等的商品房优惠价购买权。该商品房产权属其个人。
  2、安家费8万元
  3、科研资助费5万元。

  G类:
  1、与校内教职工享有同等的商品房优惠价购买权。该商品房产权属其个人。
  2、安家费5万元。
  3、科研资助费3万元。

  学校给予上列引进人员的安家费,可以货币形式支付,也可以抵作房屋价款。

  上述引进人员来校工作的具体岗位,可根据人才评审小组的意见,结合《西南政法大学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分别在下列岗位等级范围确定:A类聘一级岗;B类聘二级或者一级岗;C、D类可聘四级或者三级岗。同时享受相应校内岗位津贴待遇。引进人才的聘期为五年,到期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三、引进程序

  (一)本人向拟引进的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西南政法大学引进人才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西南政法大学引进人才申请表》中所填报的学术论文、专著、获奖等原件材料;身份证原件;随迁人员所需材料等。如本人为归国人员,还应提供如下材料:经教育部认证的学位证书原件、体检表格、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或户口注销复印件(包括户口簿第一页)、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等。

  (二)学院组织5人以上专家组成引进人才评审小组进行业务及学术考核,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专家组的考核结果和职业道德表现进行综合论证,提出引进的初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从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的角度说明引进的必要性;对拟引进人员的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及影响、职业道德等作出评价;明确引进人员的岗位级别和职责要求;与引进人员商谈引进条件并草拟合同要点;需要学校解决的问题等,并将结果报人事处。

  (三)人事处对拟引进的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对于D类及其以上人员的引进,人事处初审后报学校引进人才评审小组,并将审查结论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于E类及其以下人员的引进,人事处初审后将结论报校长批准。

  (四)本人到校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经济学院拟招聘10名专职教师.

具体要求:经济学诸方向,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必须与即将从事的专业对口.

联系方式: 黄老师 023-65382091

email:jingji@sw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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