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维护良好社会环境,保持正常金融秩序,促进全市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的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内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因下列事项引起严重后果,确需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和援助的突发事件。
(1)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危及金融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
(2)各金融机构出现被冲击、被盗、被抢、被袭击,运钞车辆遭抢劫、劫持等突发事件;
(3)金融机构计算机系统因硬件设施受损或普遍遭受病毒侵袭,发生系统性故障;
(4)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集体辞职、失踪、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业务营销人员携巨款潜逃,发生特大金融诈骗案件;
(5)金融债券到期未能及时兑付、金融机构被公告撒销(关闭)或其他因素引发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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