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
住宅产业化构件预制分公司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 审核:
发布日期: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分公司任何部门
、工序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
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
全部门,工段(班组)负责人报告。
各级领导和
相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
人员,生产、
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生产、电气焊
、切割、吊装运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
生产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对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分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