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项目说明技术规范
一、项目
说明1.供应商应依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
推销文件、各自
状况等停止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
推销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货物的设计、制造
〔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
公用工具等〕、包装、保险、运输、装卸、
装置〔需求供应商装置的,应明白报出装置价钱〕、调试、主管部门验收、培训、售后
效劳及技术支持等相关
效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充沛思索本项目合同
实施时期能够发作的一切费用,并
承当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
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的项目或
遗漏项目,推销人将一概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
思索。2.供应商所报货物的技术
目的应契合本章技术
规范的要求,
假定有偏向须在报价文件中
技术条款偏离表
予以说明。假定没有填写
技术条款偏离表
或注明〝无偏离〞字样,即视为
供应商声明其所报货物的技术
目的完全契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3.工厂测试和
功用保证供应商必需保证的测试
功用与报价时提供参数
相反;如有误差,应该在报价文件中
明白注明能够存在的误差范围。
4.指点与装置供应商的技术代表
在接到买方的
通知后,在24小时内应
抵达设备装置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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