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改善和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特制度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所有员工,部分福利仅适用于正式员工。
三、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人资部制定、修改、实施,报总经理审批.
四、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需求,本制度以尽可能考虑广大员工利益为修订原则。
五、福利的发放领用情况由人资部进行登记,记录。
本制度的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通用性福利: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生日礼金、结婚贺礼、慰唁金等。
职务性福利:企业根据各职务工作的性质二实行的具有针对性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出差补助、商务招待费等。
激励性福利:企业为鼓励员工在公司的长期工作,而对优秀员工所提供的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集体活动和其它福利。
一、社会保险
1。为保障员工的利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2。归口办理:社保统一由人资部办理.
3.社保购买条件:经试用期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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