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立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实现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方向 明确、目标确定、责任清晰、推进有序、追责有据,特制订 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变更索赔立项管理的原则是科学组织、精心策 划、流程规范、运作高效,立项应作为上场策划的一项重要 工 作。
第三条变更索赔立项是指每一个变更索赔创效事项 必须在推进实施前执行专项策划、效益分析、事项申请、审查 批准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集团公司成立变更索赔立项管理工作小组。组
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经济管理部经理
成 员:经济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战备部)、经 营部(军民融合办)、安全监督部、财务部(资金中心)等 部门负责人及集团专家督导组成员,北京联络处、区域指挥 部 变更索赔负责人
(-)集团公司变更索赔立项管理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 是:
制定、修改、完善变更索赔立项管理办法;
指导并动态审查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立项 策
划方案,提出修正和改进措施;
变更索赔立项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经济管 理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程公司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 机构,其职责主要为:
协助项目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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