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程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报审制度
1本工程建设实行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报审制度。
2《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附表
10-1
及单位(分部) 工程开工报告由施工单位组织填写,并在计划开工日的七日 前送监理单位核查,建设单位审批。
3由监理单位检查开工条件是否具备和完善,并应对开工条 件进行考核。
4《开工质量考核表》附表
10-2
由施工单位按考核
工程逐项 填写初评意见,由监理单位核评。
5考核栏中对考核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合格指被考核
工程工作已经完成;基本合格指被考核工作尚 未完成,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认为可在计划的开工日之前完 成;不合格指被考核
工程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工程。6考核工程必须全部
到达合格或基本合格条件才能批准开 工。
7一、二类建安工程的开工报审必须由总监理师签署,一般
工程由副总监理师签暑,开工报审最终均需由建设单位批准
后送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8较小的、简单的分部工程,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可只填 写《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单》附表
10-3,
(开工质量考核表可 减免),监理单位查验核准后即可开工。
9参加该工程
工程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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