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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矿井水水质环保达标
井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通过井下源头管控,各单位矿井水中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要达到国家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
排放标准。第三条本办法主要控制地面矿井水处理厂不能处理的矿井水污染物指标,包括BOD、COD、石油类、氨氮、总氮等,具体名词解释如下:
生化需氧量(BOD):水中有机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时所需的氧量称为生化需氧量
(mg/L)
,是一种用微生物代谢作用所消耗的溶解氧量来间接表示水体被有机物污染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其值越高说明水中有机污染物质越多,污染也就越严重。
石油类:矿物油类化学物质,是各种烃类的混合物。石油类以溶解态、乳化态和分散态存在于废水中。石油类进入水环境后,其含量超过0。1~0.4mg/L,即可在水面形成油膜,影响水体的复氧过程,造成水体缺氧,危害水生物的生活和有机污染物的好氧降解。当含量超过3mg/L时,会严重抑制水体自净过程。石油类中的环烃化学物质具有明显的生物毒性。
总氮:水中各种形态无机和有机氮的总量。水中的总氮含量是衡量水质的重要指标之一。其测定有助于评价水体被污染和自净状况。地表水中氮、磷物质超标时,微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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