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监区机电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掘进监区机电维修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学习和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监狱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有关的安全指令、指示。
第2条 在带工队长下和班组长的带领下,干好机电维修工作范围的各项工作,并对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3条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机电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4条 熟悉由变电所到工作面的供电系统;熟悉机电设备性能、原理、作用,并严格按规程要求操作;做到判断事故准确,处理事故安全迅速。
第5条 认真落实"包机制',对所管电气设备、管线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各种电气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严禁带电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等),切断电源时,所有开关把手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
第6条 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保证设备完好,安全供电无失爆。
第7条 努力学习业务,提高技能。当班出现的问题要当班处理,实在处理不了的要汇报,并在现场交接班。
第8条 遵章守纪,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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