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厂长、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矿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既要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矿长开展工作,又要督促其他副矿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审定颁发本单位统一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确定其具有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生产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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