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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1

郑重说明,这篇文章和我第一次写的文章相比,内容差不多,但是增加了很多内容。或者说是在第一篇文章基础上写的。感觉与第一篇文章相比,还是有一定可读性的。欢迎大家讨论!

无论如何,知道什么东西最完美,肯定是有好处的,我们可以通过一些不会给社会造成太大动乱的、温和的改良和创新,使得现行的体制或政府形式尽可能的接近这一境界。--大卫.休谟 《完美共和国理想》 政治经济哲学家

先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我们的近邻日本。是一场关于图书馆的悲壮的抵抗。这场抵抗,发生在1952年到1954年。抵抗的一方是全日本图书馆协会会众。抵抗的对象是日本政府。1952520-23日九州全境图书馆协会年度总会暨日本全国图书馆大会在日本九州召开,近800名图书馆同人参加。

在当时,日本各界,学生、工人。知识分子都反对“破坏活动防治法案”,并爆发了流血冲突。图书馆管理协会的一些人认为,图书馆理应支持进步人士,反对政府,理由当然是我们所熟知的爱国主义。大会期间,有人提出紧急动议,要求大会对引发全国抗议风潮的“破防法”进行表决,表明图书馆界对此法规的抗议态度。但是,大会最终“反对”这项紧急动议在大会进行表决。日本图书馆协会事务局长有山崧说: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内心应该有对“破防法”这类事件的明确态度,但是作为图书馆这一特别的行业机构和它的从业人员,应该对社会的、政治的、思想的种种思潮保持中立。对“破防法”赞成还是反对,让社会做出判断,图书馆是“情报中心(information center)”,它的本质是提供客观的资料,图书馆应该在一切政治和思想中保持中立,有山崧郑重地说:“破坏了这种中立性,对直接的政治问题、思想问题张口发言,这种自身侵犯图书馆的中立性的行为,”对于图书馆来说,“无疑等于自杀。”最后,有山崧说:图书馆是近代社会的“主权在民”思想的创造物,“参与无血革命,是图书馆的基本使命,恐怕日本民众,世界民众尚要一段时日,一边备尝苦果,一边打磨锻炼。图书馆之任也重,图书馆之路也长矣。”195310月,日本图书馆协会推出“图书馆宪章(草案)”,征询全国同行意见。19545月,日本全国图书馆大会对“图书馆宪章”逐句逐字激烈讨论,最后多数票通过“图书馆宪章”,图书馆宪章的主要内容有:

关于图书馆自由的宪章(日本)

基本人权之一是,民众享有获取“知识的自由”,为此提供资料和设施是图书馆最重要的任务。

图书馆为要实现这个任务,我们图书馆人确认实践以下逐项:

1.图书馆有收集资料的自由

2.图书馆有提供资料的自由

3.图书馆反对一切不正当的检查

图书馆的自由受到侵犯的时候,我们要团结起来坚守自由。

短短数百字,把图书馆的责任,把自由主义精髓表现的淋漓尽致。所以在日本,无论你是哪国人,你都可以不要工本费,不要押金,办一张京都市中央图书馆的图书证,借阅图书。办证的时间也之后5分钟,办完证后,图书馆管理人员会随和的告诉你,欢迎自由的享受知识。我又想到了在资本主义控制的大英图书馆,一个智者埋头苦读,最后写了一系列致力于推翻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著作。

备受争论的经济学家茅于轼曾经这样说过,真正的经济学家都是自由派,你主张计划经济,那么你根本就不懂经济学。真正懂得经济的,都是赞成自由的。这句话看似简单,其实道出了经济学的精髓,其实不仅仅是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的精髓都是: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起源于欧洲,花开两支,一支是英国的自由主义,一支是法国和德国的自由主义。18世纪,尽管为了反对极权,这两种自由主义出现了相互交融的趋势,但是这两种自由主义还是有根本不同的。其中,英国的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是自然秩序原理,即整个社会的发展是在人们不断试错的过程中,渐进的发展起来的,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很多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普适性规则,这些规则最后构成了自由主义的基础。而法国的自由主义,则明显的受到了笛卡尔新理性主义的影响,后来经过边沁、孔多塞,伏尔泰的发展,成为一种建立在理性主义基础上的自由主义。理性主义强调个人的能动性,强调理性构建的力量,理性主义基础上的自由主义最好表达是斯宾诺莎的这句话:所谓自由人,即只遵循理性指引生活的人。理性主义是对个人能力的肯定:你可以改变自然,你也可以改变制度。理性主义的确对人类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随着人类自信心的膨胀,理性主义最后却走了样,变成了建构主义,人类逐渐试图去改变自然,影响制度的构建,甚至想拍着脑袋想当然的重塑和建立一个制度。建构主义打着社会正义的旗号,让一个又一个的政权逐步走向了极权,如二战后的法国、德国等。而现在,是西方一些政府打着福利国家的名义,增加政府开支,扩大政府权力,直至政府失灵。两种自由主义观的另一重大区别是,英国古典自由主义是一种法治的自由观,强调自然法是凌驾于一切权力至上的权力,国家的最高权利来自于法律,代表部门是立法部门;而欧洲大陆的自由观更加强调分权的重要性,强调通过分权实现制衡。

还有一种对自由主义的划分,即把自由主义分为消极的自由主义和积极的自由主义,这主要是以赛亚.柏林的观点。他的原话是这样说的:想要自己治理自己,或参与控制自己生活过程的欲望(积极自由),可能和希求一个能够自由行动的范围的欲望(消极自由),同样深刻。而从历史角度来看,前一种欲望,或许还发生得更早。但是,这两种欲望所希求的,不是同样的东西。实际上,它们的区别非常重大,以致于造成了今天主宰着我们这个世界的、各种意识形态的冲突。因为相信消极的自由概念的信徒,认为积极的自由概念,有时只不过是残酷暴政的华丽伪装而已;而积极的自由观念则认为,自由是去过一种已经规定的生活形式的自由。 积极的自由主义更加强调理性的作用,强调人的主动性,所以,积极的自由主义更容易走向建构主义,甚至走向极权。本文的自由主义主要介绍的是英国的古典自由主义或者消极的自由主义。

简单介绍英国古典自由主义的产生,发展,兴盛,衰败,乃至最近的抬头。古典自由主义的滥觞是公元前5世纪和4世纪的古希腊,举个简单的例子,当雅典的将军在远征西西里处于极端危难之时,鼓励士兵的话是“为了不受限制地决定自己喜欢的生活,冲啊!”(这是2500年前的思想!),希腊的自由观是法治的自由观,是一种遵守法律为王的状态。再举一个古希腊的例子,在“三十人暴政”时期,雅典的公民只要呆在家里,就可以有绝对的安全,在暴政时期,不仅仅人身安全,资产权也受到法律保障(这仅仅针对公民而已)。自由主义观在罗马时期也得到发展,感兴趣的可以看一下马克.奥勒留皇帝的《沉思录》(这是温家宝爷爷必看的一本书),里面弥漫着浪漫主义和自由主义气息。罗马法保留了一个重要的传统:法律更多地被看做对权力的限制,而不是对权力的行使。由此可见,英国的古典自由主义继承了古希腊、古罗马法治下的自由主义传统,一直保持到中世纪。中世纪在西方成为黑暗的世纪,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中世纪最为可恨的不是受法规控制,而是受意志控制。由于相信处在政府之外并高于政府的法律,这种观念得到了强有力的支持,在英国这种法律被称为“普通法”,因为这些法律不是立法者的产物,而是不断寻求非人格的公正中产生的(这也可以解释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不同)。到了16世纪末,西班牙耶稣会哲学家发展了基本上是自由主义的政治体系,尤其在经济领域,提出了很多有前瞻性的想法,后来,这些想法在18世纪的苏格兰哲学家那里得到复苏和发展。

在英国内战和共和国时期的辩论中,法治至上的观点最终确立, 1689年《权力法案》结束了英国内战,史称“光荣革命”,为什么英国可以以如此平和的方式结束内战,在后面论述自由主义与民主主义不同时,将会阐述。大家都知道《权力法案》,其实不知道《权力法案》的全称是《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随后辉格党成为崇尚法治和自由的政党,辉格党关于政府要受到普遍法律的限制,以及执行权要受到严格制约的学说,称为典型的英国学说。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便是对这种学说理念的阐述。这时候自由主义并没有正式形成,直到出现了两个伟大的哲学家、经济学家、法学家:大卫.休谟与亚当.斯密。大卫.休谟不但在哲学中奠定了自由主义法学的基础,他还在《英格兰史》中,将英国的历史解释成为一个法制逐渐出现的过程。亚当.斯密的决定性贡献在于他对一个自发形成的秩序做出了说明:如果个人只受恰当法律的约束,自发秩序便会自发形成。1776年,《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分析》出版,可以标志着近代自由主义的发端,书得核心观点是基于对任何专横权力的彻底不信任而对权力采取限制措施,是英国经济繁荣的主要原因。当然,这本书,也弥漫除了个人主义色彩: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会自动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或者是“芸芸众生中的首恶,亦有襄助公益的善举”。在自由主义指导下,出现了足以影响人类文明进程的宗教宽容原则。直到拿破仑战争结束后,建立在辉格党和亚当.斯密学说基础上的思想继续发展,促进自由主义发展的大都是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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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18:10:30
19世纪是英国古典自由主义最为兴盛的时期,英国通过议会改革逐渐践行自由主义法治原则。随后,自由主义的主要精力建立在自由贸易上,典型事件是英国谷物法的废除,反谷物法同盟在科布登的领导下,采取了一种比亚当.斯密以及古典经济学家的自由主义原则所要求的还要极端的自由放任主义,他们压倒一切的自由贸易立场,同一种强烈的反对帝国主义、反干涉主义、反好战主义、以及厌恶一切权利扩大的态度结合在一起。随后尽管自由主义也受到了一些批评,但是一直占据统治地位,直到一战的爆发。

一战之后,自由主义者力图恢复自由主义的主导地位,但是由于“经济困难、失业和不稳定性的货币”,这些都要求ZF干预,结果这导致保护主义和官僚机构的急剧扩大。当然,社会主义的兴起也是自由主义衰弱的重要原因。英国在1931年最终放弃金本位并回到保护主义,标志着自由主义的世界经济的明确终结。西方很多国家走向了极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直接后果是二战的爆发。

二战之后,出现了自由主义思想的短暂复兴,这部分归功于大家对极权政体的反思,部分归功于贸易壁垒对经济衰退的巨大责任。德国在战后通过“社会市场经济”迅速走向繁荣,更是给自由主义经济原则的复兴带来了希望。人们普遍认为,一个基本上属于自由主义的经济体制,可以再次回到西欧和中欧。但是,通过增加货币供给和信用以延长繁荣经济并保障充分就业的努力,终于导致了世界范围内的通货膨胀。在凯恩斯主义的影响下,ZF加强了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干预,一些ZF甚至用指令性计划代替市场。自由主义的短暂复兴宣告结束。

后来,古典自由主义立场的捍卫者越来越少,而且主要限于经济学家。甚者“自由主义者”这一个称呼也被一些“社会主义里想者”所使用。正如熊彼特所说的那样“作为一个极好但是并无明确所指的词,私有企业制度的敌人也认为占有这个标签是正确的。”

70年代,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运行出现“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共存”的问题,这显然不能用凯恩斯的观点解释。古典自由主义争取到了一个发展的机会。弥尔顿.弗里德曼、布坎南等经济学家扛起了古典自由主义复兴的大旗,弗里德曼发展了货币主义,强调ZF的宏观调控是经济波动的根源;布坎南则提出ZF失灵的观点,极力反对ZF权力的无限扩大。布坎南再次从宪法重塑的角度,要求通过宪法的重构来恢复自由主义,对ZF权力进行限制。在货币主义基础上,理性预期学派兴起,明确提出政策无效性观点;以诺斯、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学派也强调制度(法治)在经济中的作用,科斯定理则是对市场资源配置基础性地位不可动摇的又一表述。新古典自由主义在经济学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这成为英国古典自由主义的最后的继承者。除了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还有一个被人们所熟知的福利经济学家、发展学家成为推动自由主义复兴的另一旗手,他就是阿玛蒂亚森,他写了两本重要的书:一本是《自由与理性》,一本是《以自由看待发展》。阿玛蒂亚森认为,市场经济之所以是一种好的经济体制,不仅仅在于他的高效率,利用价格进行信息传递的低成本,还在于这种制度给了人自由选择的权利,而最后一点恰恰是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最为难得可贵的地方。森认为,市场的重要,首先是因为自由交换优先于后果考量的权利。作为一名发展学家,阿玛蒂亚森明确提出,以个人为中心,最重要的价值的标准就是自由,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逐步扩大人们自由选择权,当然阿玛蒂亚森的自由是一种实质自由,包括免受困苦(饥饿、营养不良)的基本能力、享受政治参与的自由,所以阿玛蒂亚森又把这种自由看做是能够过自已愿意生活的那种可行能力!阿玛蒂亚森甚至重新证明了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下,所有的市场均衡不仅仅是帕累托最优的,而且是自由选择权利最优的,这时候不存在在去侵犯别人自由权的情况下,扩大自由权的可能。

自由主义的自由观

从新古典自由的发展来看,你能够看出,自由主义首先是一种法治基础上的自由观,每个人都想追求最大限度的自由,但是,有的自由是没有外部性的,有的自由却是有外部性的,当自由存在外部性时,我的自由可能恰恰是你的不自由,这时候,为了追求自由最大化的人坐在一起,根据公序良俗,根据自然秩序传统,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并在法律原则下享受自由,其实这就是一种社会契约。具体来说,“每个人都有追求的自由”这句话有两层涵义:第一层涵义是每个人的自由都是不能受到任何强权以任何名义侵犯的,即便这些名义打上了维护公平正义的幌子;第二层意思是既然每个人都有追求自由的权力,那么,每一个追求自由的人是不能去强制别人去做他不情愿做的事情,如果互相强制,或者有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强制另一个主体做了他不情愿做的事情,显然,这就违背了每个人都有追求的自由,所以自由这个概念是一个重复验证的过程。类似于,如果每个人都有自由,那社会才会实现自由。人性是贪婪的,为了保证每一个人都有追求的自由,那就需要非人际的制度来进行约束。这种非人际的约束就是法律。这里的法律是最为基本的法律,或者是最狭义的法律:法律仅仅规定人们不能做的事情,并且这些事情都是高度抽象的,换句话说,法律仅仅规定人们不能违背基本准则,这些准则有生命权,自由私有财产不能侵犯,诚信等。如果法律扩大了自己的范围,那么法律也会称为阻碍某些人实现自由的障碍。因此说,自由主义的自由观必定是一种法治的自由观,它限制每个人的自由,以便保障一切人享有一切自由。

这种自由并不是授予每一个人,而是授予那些有能力来维护这种自由的规则的人。只有对自己的行为能够完全负责的人才能享受这种自由。所以,在自由的世界里,责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名词,自由和责任一定是对等的。因为,英国的古典自由是一种消极的自由,他仅仅能够最大可能的给人们提供机会平等和一个尽量相似的竞争体制,在这个体制内部,每个人都凭借自己的能力、知识甚至运气去获得自己的成果。消极的自由不能保证结果公平,所以,当因为运气等原因使得市场主体得到不好的结果时,你也有责任去面对他,而不是逃避,或者诅咒万恶的ZF,这恰恰是我们所欠缺的。所以,自由主义对自由的追求,要求消除一些妨碍个人努力地人为障碍,而不是要求社会或国家的具体福利,它并不排除集体行动,但是集体行动仅仅是一种权宜之计,也必须受到法律之下平等自由这一基本原则的约束,如果私人社会也可以做这些事情,那么应该避免ZF的垄断,哪怕是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只有这样才可以避免ZF权力的扩大。在自由主义法治观下,ZF的强制性权力仅仅限于实施公正行为的规则。既然,每个人都参与了市场体制,并且在这种体制下成功不仅仅和个人努力有关,而且与运气有关,所以,ZF也应该为竞争失败者提供基本的保障,但是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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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18:11:01

自由主义与公正平等

这是大家最近最喜欢讨论的问题,社会公正平等!对于公正,自由主义者遵循两点:第一是只有独立于特殊利益的公正行为才值得保障,第二,自由主义仅仅关心的人类行为的公正或者是支配这种公正的规则,而不涉及这种行为给不同的个人或群体的结果。与社会主义相比,自由主义关心的是交换的公正,而社会主义强调的是分配的公正。这也是很多自由主义者最后加入了社会主义者得重要原因,比如边沁,比如毛泽东。哈耶克认为,很难存在分配的公正,因为这个社会上根本不存在公认的分配公正的普遍原则,即便是能够在这种原则上达成共识,在一个生产力决定于个人能够自由利用自己知识和能力追求各自目标追求的社会里,也很难采用这样的原则。对于平等,自由主义者强调的是机会平等,所以自由主义者致力于创造一个更加平等的竞争市场,强调纵向的流动,措施就是反对人脉关系,反对出身决定论,反对种族主义。最为重要的保障手段是提供一种普遍的教育制度。这也是自由主义者对公共支出最为慷慨的地方。

   再来谈一下,自由和民主的不同。

大家总是把自由民主混为一谈,但是自由和民主是不同的,尽管自由和民主都是推动19世纪人类历史发展的重要动力。民主关注的是权力在谁的手里,只要权力在大多数人手里,这就是民主;自由关注的是权力的大小,只要权力得到制衡这就是符合自由主义原则的制度。民主反对的是威权,自由反对的是极权。所以说,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是追求多数人掌握权力的民主革命,而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更多的限制王权的自由主义革命,这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法国不能容忍王朝的复辟,而英国却可以通过光荣革命,心安理得的接受王权的存在。民主和自由有时候是相容的,这个我们不做解释。这里只介绍民主和自由相冲突的地方:民主也可能走向极权,在民主社会里,即便是民主政府是经过大多数人选举产生,如果不对民主政府进行限制,那么民主政府也会走向极权,阿罗已经利用数学公式证明了民主会走向极权,这就是阿罗不可能定理。而自由主义是不能容忍极权存在的。自由主义大师哈耶克1944年曾经写过一本书叫通往奴役之路,警惕极权主义。12年之后,大师在美国做了个演讲,说道,尽管他的一些预言没有实现,这是值得庆幸的,但是,建构主义者正在以一种更见渐进的方式走向极权,并且这种方法得到了民众的支持,那就是建设福利国家。哈耶克认为,建设福利国家的最大弊端是政府权力的急剧膨胀以及对自由的侵害。极权和自由是对称守恒的,只要存在极权一定存在自由的被侵害,这是极其可怕的。当然,有人会说,福利国家好啊,社会公平正义好啊,在谈论这个问题时,我建议我们弄明白了福利国家,公平正义的意思再来谈这个问题,我讨厌上纲上线的还略带人身攻击的学术争论。

谈一个例子吧,Z国政府,为了社会公平正义,颁布了一些列政策来抑制房价。但是,抑制房价的措施却是走经济体制改革的退路:最高限价,限购...等等。我不是说政府不应该调控房价,我想表达的意思时,不要以公平正义的名义,走向极权。中国人是个喜欢谈历史但不喜欢读历史的国家,尤其不屑读外国历史,如日本,米国等。自习读一下米国,日本的历史便会发现,抑制房价的最好措施是社会保障房建设,这才是政府真正应该关注的。政府只要把自己分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不要去管市场。结果,政府自己的分内的事情没有做好,最后来埋怨市场失灵。一个错误希望用另一个错误来弥补,现在没房子的阶层都来骂万恶的开发商,都是舆论引导有力啊。我想说一下,就算这次房价能够调控下来,通过对房价调控对自由的侵害的后遗症什么时候才能消除啊。是不是政府会想当然的认为,政府缺位没事的,出了问题,只要怪罪一下万恶的市场机制,自己再趁机极权,把问题解决了,这种思想最终会导致市场经济体制的退步啊。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B城市为了交通,限制买车,这可是当年政府大力支持的行业啊,自己城市建设规划和交通发展规划失误,最后又要市场来买单,这样的逻辑本身就是非常可怕的。

顺便谈一下做人与做学问。我谈了自由主义的观点后,就明白真正的经济学家为什么经常挨骂了。那是因为真正的经济学家不会在任何场合都谈普通人喜欢听的话,人性是懒惰的,机会自由当然不如分配自由来的实惠些。更不必说他们反对建设福利国家。举个简单的例子,有一天一个哥们问我,你怎么看保护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的关系啊,我说,单纯从农业产业角度,农民种粮是其唯一收入的话,这句话就是悖论。最后,那哥们说,你太理性了,太缺乏人文关怀了。这已经是第二个人批评我缺乏人文关怀了。结果,有一天,一个社会学老师谈到了这个问题,社会学老师和我观点极其相似,哥们又说,你那天说的挺有道理啊。我说,好吧,看来大家都对学经济学的误解了。

我承认经济学家都是从理性人角度看待经济市场甚至是政治市场问题,谈问题的时候都是冷冰冰的,很不讨人喜欢,有的时候还会说出一些缺乏人文关怀的话:如经济适用房不能建私人厕所。但是,真正的经济学家(我强调真正的经济学家)都是具有人文关怀的,他们如此理性的说话正是因为他们的人文关怀,你很难相信一个具有人文关怀的学者会在不同场合通过谈爱国、爱集体这些没有实际意义的理论来赚取支持。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当然有名,但是,他还有一门更有名的书:道德情操论,只不过国内很多人不去读罢了。大卫休谟,洛克,孟德斯鸠,哈耶克,弗里德曼,这些人那些不是敢说真话的哲学家。就说国内的例子,杨小凯,张五常,顾准,薛暮桥,吴敬琏,这些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具有道德操守的经济学家那个人没有因为说话太直接,太喜欢说实话而遭受过打击(迫害)。现在有的国人竟然说,张五常不过是一个倒卖假古董的骗子,吴敬琏是间谍,唉,只能说这是社会的悲哀了。在这里强烈建议大家读一下杨小凯的的著作,多了解一下这位经济学界可能最有成就的华人,一个因为说实话,被关押十年,自学成才,潜心做学问,仍然关注祖国改革开放的人,英年早逝,天妒英才,如果他还活着,也许他真的可以称为第一个走进斯德哥尔摩,接受瑞典皇家科学院祝贺的人。

所以说,真正的经济家都是服务于个人价值观的人。做学问,也是如此,如果你想做学问,你首先要形成自己的哲学体系和价值观,哲学体系没有优劣,个人价值观没有对错之分。但是,一定要服从于个人价值观,不要说违心的话和做违心的事情,如果那样,你一辈子也做不出学问。跟朋友聊天时,朋友谈到,如果刚开始迫于压力,为了学问更好的发展,说一些违背个人意愿的话是值得的。我说,这句话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你现在违背意愿,你能保证你未来也不违背意愿,毕竟,未来是更不可能预期的;第二个问题是,你刚开始违背自己意愿可能还会察觉,久而久之,你会形成一种习惯,丧失了基本判断能力,那时候,你把握学科发展前沿不是靠科学,而是靠某些人的喜好,那么有一天你一定会丧失把握科学发展前沿的能力。如果你没有个人价值观,最基础的哲学思考,那么你一定不可能称为一个有学术操守,为良心说话的人。

谈到做学问,就多谈两点:第一是,做学问一定要形而上,之所以这么多人讨厌形而上是因为人的惰性。由于惰性,很多人不能踏踏实实成为一个偏执狂,对学问进行研究,而且以形而上为名反对那些真正做学问的人;第二点是,学问需要争论,争论出真知,争论才能进步,但是反对文字游戏,反对以爱国为上纲的争论,更反对人身攻击。哈耶克与凯恩斯在学术界,一直争论,但是他俩却是挚友,主要原因是他们从来不进行人身攻击。但是,在中国,学术争论中的人身攻击很常见,这可能与中国人的人性有关。

好吧,关于自由主义以及对做人做学问的浅薄看法就到这里吧。也算为那些没有人文关怀的经济学家辩护一下。最后说一句:一切想人为操作的公平,都是建构主义的扯淡,供大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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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18:11:18
欢迎大家来讨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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