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制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会诊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术前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查对制度
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或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3.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积极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4.对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对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
5.对危重症患者需要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
6.对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至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7.首诊医生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把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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