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标准。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二)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力求采用无毒、低毒代替有毒、高毒物品,采用难燃难爆材料,采用本质安全型的技术与设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三)编制或修改工艺规程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的要求。
(四)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必须协助和指导车间,做好教育操作工遵守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五)从事科学试验、研究工作前,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要求参加人员对从事危险作业的情况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能,遗迹发生事故时的急救措施,必须了解掌握,否则不准从事上述工作。
(六)在工艺上有重大改变时,协助车间进行安全技术鉴定、研究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七)负责进行对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安全技术的科研工作,有计划的解决各项工作的安全技术的重大问题。
(八)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时,同时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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