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高质量的临床医学专门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指导教师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规范化培训的质量。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精神和《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教师的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严谨的治学态度,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临床教学观念强。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最近5年在医疗第一线工作,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及基础知识,坚实的业务水平,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包括接触病人、采集病史、体格检查、常用诊疗操作、临床思维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各科指导教师与住院医师比例应尽可能做到1:1。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指导教师应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对前来轮转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进行全程带教。
(二)、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的要求和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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