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
检测环境、财产的安全,
中心化验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44号令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凡公司所属各部门
,必须遵守、严格按条例操作。
第二条化学危险品包括范围
(一)剧毒性药品:氰化物、砷化物、
有机氯农药
等.(二)放射性药品:铀、钴
60等。(三)腐蚀性药品:强酸、强碱、甲醛、氢氧化钠等。
(四)易爆药品及能成为爆炸混合物或引起燃烧的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过氧化钠、硝酸钾等。
(五)易燃及助燃气体:氢气、乙炔气、煤气、氧气等.
(六)易燃、易自燃及遇水燃烧的固体:赤磷、黄磷、废影片、钾、钠、电石等.
(七)
闪点在45℃及45℃以下的易燃液体:乙醚、汽油、二硫化碳、丙酮、苯、乙醇、丙醇等.
第二章储存和领用
第三条化学危险品进入实验室的试剂贮存室时,应严格检查与验收,并做好相关台账,经常盘点,每月对帐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第四条试剂贮存室内应符合安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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