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8)》(学习笔记)-35
(3)随意变更商誉所涉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管理层应当证明该变更是合理的,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年报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无合理理由随意变更商誉所涉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商誉减值测试时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与商誉初始确认时的不一致,或不同会计期间将商誉分摊至不同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部分上市公司因重组等原因导致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发生改变时,未重新认定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并重新对商誉账面价值进行合理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