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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1
广电总局出台新规定 禁止网络红人上电视做嘉宾2012年04月11日00:59 乌鲁木齐晚报 我要参与(3990)

新规定

广电总局

禁止网络红人上电视

近日,在“2012年星光电视节目创新创优论坛”上,广电总局副局长李伟表示电视节目在审美导向上,要防止过度娱乐化、低俗化倾向的反弹。不允许网络红人、有丑闻劣迹的人物上电视做嘉宾,同时禁止职场服务类节目互相打击,通过恶搞博取收视。
论坛上,李伟重申《意见》不是限制老百姓娱乐,而是指向“过度娱乐化”、“低俗化”和“上星频道高度同质化”。李伟同时强调了总局不允许网络红人、有丑闻劣迹的人物上电视节目做嘉宾的意见,“现在出现了邀请网络上很有争议的人物、炫丑的人物到电视媒体上而且是黄金时间做节目的情况。我们要及时纠正、扭转问题,一种错误不能一犯再犯。”
(据4月10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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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1 11:47:42
手好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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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1 12:21:46
ZF的权力没有受到限制。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最近有人讲中国职业经纪人制度不完善,就讲到缺乏控股权和实际运营权之间的平衡,国内缺乏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商业伦理,可是从中国这个大环境出发,从最上层的政治建筑看,哪里有一点点制衡的味道,哪里有一点点监督的成分,家长控制意识太强。
     稍微懂点制度经济学概念或者经济史的人都知道,这是多可怕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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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4 16:30:11
这是对自由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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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7 15:47:25
广电总局就是个很恶心的官僚机构。。。
应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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