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8)》(学习笔记)-40
(2)对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重分类调整金额不正确
年报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在对首次执行日的资产负债表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调整时,直接将原计入存货的已完工未结算款和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重分类为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而未将原计入存货跌价准备的亏损合同产生的预计合同损失重分类为预计负债,亦未将原预收账款中包含的增值税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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