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应对法),这部法律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法律共分7章,共70条,从性质上讲,它是“基本法”,是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总章程。
珍惜生命 安全第一
**中学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之“突发事件处理方法”
一、校园一般性突发事件的处理:
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
1、学生在课堂发生疾病或伤害事故的,当事人或周围的人迅速报告上课老师,上课教师应立即组织将其送至校医室或通知校医前来处理并派学生告知班主任;校医不在或情形比较严重的,应立即向级长、德育处或其他学校领导汇报并视情况送医院急救或通知120急救中心专业人员前来搬运救治,同时通知当事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医院看护。重大事故发生后,级长或德育处必须及时保护现场,保留证据。任课教师(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和旁观者书写情况说明并留存。学生在课间发生疾病或伤害事故的,当事人或周围的人按照就近原则迅速报告最近的老师,之后的操作与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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