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一切权利都属于人民,国家的一切事务都由人民大会决定,人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大到国家的路线、立法、干部的任免,小到建一个厕所,都由人民大会决定。这才是真民主。地方事务由地方人民大会决定,国家事务由全国人民大会决定。但是地方的决定不能与全国的决定相抵触。
ZF只有执行权,没有决定权。人民大会决定国家要做什么事,ZF就要不折不扣地去做。执行的过程中,如果碰到变故,原来的计划需要改变,ZF需要向人民请示,无权自作主张。
对于一些日常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务,人民可以将这些决定权下放给ZF,由ZF全权处理,当然ZF不能违背相关的章程。对于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理,例如战争、地震,人民也可以将处理这些突发事件的权力交给ZF,ZF按照既定的章程去办。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随着通讯和交通的发达,“代表”两个字可以逐步取消,人民在会场外可以参与讨论和投票。
三权分立其实是一种专制制度,老掉牙的制度,它与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是相矛盾的。既然一切权利都属于人民了,那么又哪来的三家权力呢?难道这三家可以不听人民的,自己做主吗?所以,既然存在三家权力,就说明这是三家在各自领域的分别专制,排斥民主。如果一切权利都属于人民,就不存在三权分立的事情,不管是立法、司法还是行政,都得听从人民大会的决定。
本帖的标题是“一切权利都属于人民”,而本帖只谈了权,没谈利,如果谈利,就啰嗦多了,所以就略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