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行文报告格式
上行文亦即向国务院报送的请示或报告。其文头在眉首
区要留出供国务院领导批示签署意见的空白区,因此眉首区
比一般公文为大。这种格式要求在一般公文格式的眉首区整
体往下移 55mm
,以保证发文机关名称与版心上边沿距离 。
80mm
由于上行文要由行文机关负责人签名,签名位置与发文
字号在同一水平线上,为此发文机关的字号就不能放在正中
位置,应左移至版心左边缘空一个字位置标识。负责人及其
签名在版心右边缘空一个字位置标识。签发人姓名应用 3#
楷体。签发人与签发人姓名之间用冒号分隔。如上行文或下
行文中有几个单位联合行文,则其格式与上、下行文格式相
同,同是在发文机关名称栏应把多个机关名称顺序列上,后
加文件二字,居中摆放。如联合行文单位过多,则要注意保
证第一页有正文,如保证不了就只好缩小发文机关名称的字
号。在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应列在第一位。单位领导人签名
在联合行文时与机关名称排列一致。这时红色反线下移。
多个单位联合行文,其发文字号只有一个,也就是主办
单位的发文字号。
下行文联合行文不需标识签发人和签发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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