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道德监督
2012-7-1 10:37:54
天籁绝音/太阳 发表于 2012-7-1 10:07
觉得这样真没意思,你一直盯着就有正义感了?你弄清什么是“正义”了么?

我觉得,你如果想维护正义, ...
好吧
屁民何苦为难屁民

我的确不认识作者,唉
下次看到博导这样,估计也有人会说
人家混到今天不容易,别这么赶尽杀绝
嗯,没辙,这就是一个正反馈系统,好的越来越好,烂的,只能越来越烂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7-1 11:08:48
huiweim3 发表于 2012-7-1 10:37
好吧
屁民何苦为难屁民
如果你认识这个作者倒还真好,你盯着他起码还具有目的性。

如果你不认识他,那你这样无疑就是为了维护学术界的正义?如果你说是的,那说明你的境界很高,所以我相信你下次在街上看见拦路抢劫小偷小摸,或者路边乞讨等其他事情也一定会鼎力相助,这些事情更需要你的正义。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要在这里说什么维护公平正义。当然,我相信很多人不愿意见义勇为不是因为害怕,而是需要顾虑家中老小妻儿,所以这个时候做缩头乌龟没有人对他们指指点点。因此,你在说公平正义的时候,一定要先弄清公平正义的存在何以可能这个元问题。就如同你对一稿多发的检举,不是说这样不对,而是说你检举对别人的伤害要远远高于你维护的所谓正义的成本,因为,你并没有改变造成正义缺席的根本原因。毕竟这个人并没有做什么杀人放火大恶不赦的事情。

还有这位同学,什么叫“好”?什么叫“烂”?你自己弄清楚评价的标准了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7-1 11:22:58
天籁绝音/太阳 发表于 2012-7-1 11:08
如果你认识这个作者倒还真好,你盯着他起码还具有目的性。

如果你不认识他,那你这样无疑就是为了维护 ...
遇见违法犯罪的事情,我肯定都是报警的
自己上,是不行的,没有训练过,去送死的啊

我的好的标准就是,大多数是干净的,不抄袭,不一稿多投发
坏的标准,就是当下的国内学术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8-15 14:35:34
huiweim3 发表于 2012-7-1 11:22
遇见违法犯罪的事情,我肯定都是报警的
自己上,是不行的,没有训练过,去送死的啊
赞同  天籁绝音/太阳
的提议,请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学校,双向监督,而不是随随便便摔个帖子在此盯着。
或者说为了更全面的公平正义,请列出近5年来国内所有一稿两投、一稿三投、一稿四投......的作者名单,顺便区分一下作者的职称、题目内容的改动比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8-24 11:11:02
坚决抵制这种现象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8-24 11:30:23
一稿多发者自己知道这种行为的后果,你又何必为了什么狗屁正义在这里检举呢,端正自身就可以了,没必要总盯着别人,他和你又没有什么利益冲突,除非他的这种行为对你的职称评审产生了直接影响。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8-24 12:05:11
第二篇是《中国农大学报》,C刊,前面那个无所谓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8-24 13:33:38
这种事情太多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8-24 14:45:18
看了某些回帖,感觉这就是一个是非不分的世界:坏人都是值得同情的。
谁在世界上混得容易啊,那些杀人的人,腐败的人,都不容易,所以,都没必要去追究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8-24 22:16:36
“一稿多发者自己知道这种行为的后果,你又何必为了什么狗屁正义在这里检举呢,端正自身就可以了,没必要总盯着别人,他和你又没有什么利益冲突,除非他的这种行为对你的职称评审产生了直接影响。”
——下次你在街上被人偷钱包或者抢劫,旁边的人就应该这样说:让他抢吧,我端正自身就可以了,没必要去管,反正和我又没有什么利益冲突,除非他来抢我。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8-24 23:14:56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8-25 13:07:25
一稿多发不违法

至于是否有道德问题还要看实际情景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8-25 13:41:26
年轻老师刚出道,才刚开始学术生涯就这样,很危险,再这样会身败名裂的,正好验证了那句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8-31 12:26:55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加微信,拉你入群
微信外可尝试点击本链接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