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joy 发表于 2012-4-26 07:15 
是共建么?你说的是财经院校大都在高校院系调整前隶属于财政部,调整后划归教育部或地方zf了吧,有的在20 ...
自己看吧,除非你看不懂中文,或者理解力有问题——
2011年12月28日,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山东财经大学等高校省部共建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决定共同建设山东财经大学。
2012年4月24日,财政部、教育部、北京市人民ZF共建中央财经大学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
据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财政部原所属高校共建协议签署工作也将随后陆续开展。对原部属院校开展共建工作,是财政部党组着眼财政改革发展大局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共建协议签署后,6所高校将充分利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优势,借助“共建”这个平台,通过承担各种培训任务、开展财经研究等形式,形成财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有力支撑,积极服务财政经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