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15日06:4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匡志勇
ST银广夏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主体从中小投资者向大机构转移
ST银广夏(000557.SZ)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主体已经从中小投资者向大机构转移,大成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基金景福和基金景宏从2004年开始起诉ST银广夏索赔2.46亿元,该起诉状日前被银川市中院受理。
ST银广夏今日宣布,大成基金旗下两只封闭式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和景宏证券投资基金起诉ST银广夏并索赔24640.01万元,银川市中院已经受理了该诉讼。ST银广夏称已经委托律师研究相关案件,积极准备应诉。该案件对公司利润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尚无法预料。
基金景宏自2000年三季度以后陆续买入ST银广夏670多万股,基金景福2000年三季度陆续买入ST银广夏400余万股,投资成本在20~34元/股之间。等到泡沫破灭后,股价只有3~5元/股,损失惨重。据2001年媒体报道,景宏、景福内部监察工作报告称,他们买入ST银广夏是基于对ST银广夏近年来业绩以及未来的高成长性的基本面分析,是按照公司投资决策程序进行的一种正常投资行为。在报告期内,景宏、景福没有重大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资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 ,也没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
2004年8月,大成基金管理公司为其所管理的基金景宏和基金景福向ST银广夏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索赔2.46亿元。银川市中院一直对此进行立案审查,直至今日才宣布正式受理。
目前,中小股民起诉ST银广夏案已经全部审结。共有836名中小股民起诉ST银广夏,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和民事调节结果是,由第三方培鑫公司向股民赔偿1543.5万股ST银广夏股票。这部分股票由ST银广夏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给培鑫公司,并最终赔付给索赔的中小股民。
ST银广夏昨日收盘于2.82元,上涨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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