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各科组、分院:
根据国家《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
》“逢疑必报
”的原则,为鼓励我院医务人员主动报告
医疗安全
不良事件,医院特制定了本激励机制,并对不良事件呈报实行非惩罚的制度
,现将相关文件印发各科,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一、主动报告原则
1、主动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
2、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
,也可以采取了匿名的形式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医院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
3、主动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
,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
,不得诽谤他人
,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
,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4、主动报告人员为消除医疗、护理安全
、医院管理
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对保障医疗、护理安全有贡献的
,经职能部门推荐,质控办
讨论决定将给予适当奖励。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
25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
、院感、设备、药剂、后勤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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