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江·海德城
业主临时规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物业区域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
用、维护公共秩序, 创造良好的环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和相关法律、 法规、
政策制定本临时规约。
第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规约向买受人明示, 并予以说
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
表示认可本临时规约的内容。
第三条 本临时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
本临时规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 原业主对本临时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物业继
受人。
第四条 本临时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法规和有关政策以
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 政策。本临时规约与相关法律、 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
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临时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耀江·海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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