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8)》(学习笔记)-65
5. 错误地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除非可 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企业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期可执行的;第二,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对同一公司具有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该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上市公司预计很可能无法收回 其应收账款,但却将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进行抵销,按净额计提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