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农历和改制节气的理由及建议》李光维 2017-03-14 首发于本人公众号
内容摘要:本文从农历有违逻辑常识和哲学思维,从实际运用存在规律性不强、不便、多历法并存浪费等问题,从伴随迷信、影响思维方式以及法治的视角,论述了废除农历和改制节气的理由和意义。明确提出了相应的具体建议。澄清了可行性疑虑以及与尊重历史、继承传统、民族感情、文化自信和抵制文化入侵等的关系问题。结合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精神进行了论述。主张废除农历,二十四节气绑定到公历,春节移到立春,保留清明节,一并规范公历节日。既是一篇有助于历法科普和观念更新的论文,也是一篇有操作性的有关历法和节日改革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历法 农历 公历 节气 节日 传统 文化
当今,我国的历法[1]事实上遵循着3套,一是公历,二是农历,三是二十四节气,其中公历为法定历法。
公历以地球绕太阳一周也即一个太阳年或回归年为周期周而复始,一年365天5小时48分46秒。
二十四节气同样如此,只是起点不同。以标志着春天开始的立春为始,每个节气间隔14~16天,以天为单位是非连续的。实际上节气是地球绕太阳公转360°椭圆轨道决定的每15°分割点,通常春分定为0°,是某一时刻而非一天。椭圆轨道导致了每个节气间隔天数相差一两天。作为一种历法,二十四节气属于非独立和未完成形态。二十四节气与公历本质上是一类历法,可以通过改制合为一套,但好多人把二十四节气视为农历的组成部分。
农历即本文重点阐述的并主张废除的一种独特历法。
公历,农历,二十四节气并行,错乱复杂,无谓浪费。废除农历和改制节气很有必要,意义重大。
对照《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废除农历和改制节气符合“立足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时代精神”和“解决现实问题、助推社会发展”要求,符合“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秉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不复古泥古,不简单否定,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不断补充、拓展、完善,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等原则要求,属于“加强对传统历法、节气、生肖和饮食、医药等的研究阐释、活态利用”范畴。废除农历和改制节气对正确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也有重要意义。
一、废除农历和改制节气的理由
(一)农历本身有违逻辑常识和哲学思维
农历又称阴历、夏历、汉历、旧历、老历,目前日历上及书面语通常使用农历称谓。农历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狭义的农历,不包括二十四节气,是一种阴阳历,既考虑了月亮围绕地球旋转的影响,又考虑了地球公转太阳的影响。称为阴历并不准确。只管月亮影响不管太阳年的伊斯兰教历才是正真的阴历,它的一年起点,气候冷热不断变化。农历则用非常独特的方式兼顾和平均地考虑了太阳的影响。由于只是兼顾和平均,并不准确,农业生产实际上是靠二十四节气指导的。狭义的农历称为农历实际也不妥。
广义的农历包含二十四节气。二十四节气本质上依太阳确立,属于阳历范畴,与同属于阳历的公历是一致吻合的。二十四节气与狭义的农历本质上属于两套系统,甚至存在有的年度两个立春,有的年度没有立春这一明显两张皮现象。丁酉年鸡年就有两个立春,上年猴年则没有立春。广义理解本身是一种非同质合并的不合逻辑的误读,称农历其实是这种误读的产物。退一步姑且认可作为矛盾双方为一体,称农历也不合适,因为公历引进前它同样也是非农领域的历法,非农领域并无对应的历法。
以下本文所称农历,只作狭义理解,而把二十四节气作为3套历法之一来看。
称谓问题是次要的,光称谓问题的话改个名即妥。重要的是,农历是在调和不可调和的规律,是违背逻辑常识和哲学思维的。
月球围绕地球旋转,地球围绕太阳旋转,这两种运动是不同层次,不同规律的运动,不可同日而语,不可在太阳年內或围绕太阳年调和。农历恰恰是硬去调和。具体办法是用过了一个月再过一个闰月这种不合逻辑的置闰方式来迎合太阳年。农历月少则29天,多则30天,这是根据月亮圆缺周期也即朔望月周期约29.53059天确定的。12个农历月比一个太阳年少10天或11天,靠置闰去凑只能短多了闰出,长出了等短。19年设置7个闰月基本可以实现动态平衡。具体到每一年,并不能准确切合一个太阳年的时间,导致农历年出现353、354、355、383、384、385天这样6种情况。最长年和最短年的天数相差32天,比一个公历年大月还多。逻辑上也不通。
从哲学的角度看,一分为二抓住矛盾体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很有意义。但矛盾体的划分应当科学。太阳和月亮,一个是地球围绕的中心也是太阳系的主宰——恒星,一个是围绕地球的卫星,根本不是一个层次和量级的事物。我国古代朴素的辨证唯物哲学思想——阴阳学说的阴和阳,其实就是分析矛盾体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其阴阳概念是抽象升华了的,与太阳和月亮的概念不可望文生义简单等同。认为农历符合阴阳哲学理论完全是无稽之谈。认为废除农历就是否定古代朴素的辨证唯物哲学思想及相应的文化,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从认识事物过程的角度,把兼顾阴历和阳历的矛盾摆在面前,也应该从矛盾的主要方面着眼。矛盾的主要方面显然是太阳的影响。农历恰恰是从次要方面着眼,窠臼于月的概念,牺牲了太阳年周期的准确性。公历则选择了抽象升华月的概念,切合太阳年周期,这可以说是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说,农历也是有违哲学思维的。
在这一点上,不少人正好反过来把这种调和,把这个问题,视为优点,并因唯一兼顾太阳和月亮而骄傲。这是需要我们深刻反思的。 真正值得我们骄傲的是我们的祖先很早就懂得了二十四节气这一事实上的阳历,用于指导农业生产; 很早就懂得了月亮圆缺和潮汐规律,并有效指导计划夜间活动和涉及潮汐事务。调和则是误入歧途的表现,是相应问题的根源,暴露了思维方式的偏颇。虽然是一种创新,然而是一种不可取的创新。唯一也好,创新也好,本身不是目的,也不是骄傲的资本。没有科学前提,不值得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