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辩证法的目的是为了给大家思考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提供一个视角。
本人只是哲学的业余爱好者,文中可能有些错误和不足,此文只是抛砖引玉,供大家讨论思考。
我个人认为历史上曾经出现了四种辩证法,这个划分肯定不是太科学,但是会有助于对辩证法的理解,这四种都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是:
1,古代赫拉克利特和中国道家的二元论辩证法。这个辩证法把世界上的事物理解成互相对立又互相依存的两种关系:生死,黑白,战争和平,男女长短等等。并且相信万物是由这种二元性关系的相互演变构成的,是变化的世界。这种二元论的辩证法有其道理,因为无论概念的领域还是现实中都大量存在二元现象。但是这种形而上学不是一套严格的哲学体系,因为它没解释为什么世界还有很多非二元的现象。我们的身体从外表看都是二元对称的,可是里面的器官不是二元的。我们生活在三维的空间里,而不是二维的。二维空间的生物(假设有的话)一定会把空间解释成二维辩证关系。
二元论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有联系也有区别。区别在于古代二元论辩证法针对的是现实世界中的二元现象,而未上升到逻辑矛盾的角度。举个例子,古代辩证法会说,生死是对立的,但不会像黑格尔那样把活人理解成活和死的对立统一体。活人就是活人,死人就是死人。
2,苏格拉底辩证法。辩证法的本意即辩论法,苏格拉底通过辩论的方式不断否定对方,以便澄清概念。柏拉图的写作也是对话的方式。苏格拉底柏拉图到亚里斯多德,其辩证法都是通过不断的试错来澄清概念,使得论证符合逻辑(形式逻辑)。所以苏格拉底辩证法不是要容纳(逻辑)矛盾,这是与黑格尔辩证法的主要区别。而是要在论证中发现(逻辑)矛盾,以便澄清概念,消除(逻辑)矛盾。这个过程也可以称为辩证思维。
我们通常所说的辩证思维—不断否定性地改进澄清问题—其实大多针对的是苏格拉底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