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空间群组 学术联盟 探讨交流
622 0
2010-01-19
金融界1月19日讯 今日下午16时,中金所在北京公布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及细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29日。 本次修改的几个重点内容包括,最低保证金提高到12%,取消熔断制度,持仓限额标准由600手降为100手,实施大户报告制度。   此次征求意见的范围包括中金所的《交易规则》及《交易细则》、《结算细则》、《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会员管理办法》、《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信息管理办法》和《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等8项实施细则的修订稿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中金所的征求意见称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拟为挂牌基准价的±20%,若首日合约成交,下一交易日恢复正常;若无成交,则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停板幅度。
  自2007年6月27日中金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发布并实施以来,中金所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股指期货筹备工作的统一安排,持续深化包括业务规则完善在内的各项筹备工作,通过仿真交易这一平台,对相关业务规则的科学性和完备性进行了反复检验和评估,并根据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的建设进展情况和境内外金融市场的发展动向,对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据了解,此次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的修订,主要体现了以下指导思想:一是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提高风险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二是为落实有关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强化相关监管措施和要求。三是为充分实现股指期货市场功能,发挥股指期货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的作用,更好服务于现货市场,进一步优化股指期货相关基础性制度。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