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8)》(学习笔记)-80
3.未将主动申请破产重整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向法院提请对净资产为负的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法院指定某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后,上市公司便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并将已在合并报表中确认的超额亏损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大多数情况下,破产重整的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管和帮助下,通过业务重整和债务调整,摆脱经营困难,重获经营能力,不能简单以进入破产重整即认为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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