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20)》(学习笔记)-35
发生在商品的控制转移之后的,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确认运输服务收入的同时,将相关支出作为运输服务成本披露。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未合理辨识运输活动是否与履行合同相关、与 履行合同相关运输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直接全部计入销售费用或者全部计入商品销售成本,未按上述规定区分确认并列报与商品运输相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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