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备案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有效标准我县农药经营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平安及农产品质量平安,依据淄农字
[2022]86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平安这个中心,以推广合法、合格、优质、放心、高效的农药产品为动身点和落脚点,实现农药市场监视为主向事前管理与日常监管并重转变,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源头追溯管理,标准农药产品的销售和使用,切实有效地维护农夫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平安。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药产品经营备案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不合格的农药产品进入农药市场,实现优质合格放心农药产品的全掩盖。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明确备案范围
凡在我县市场销售的用于生产、加工植物类产品的农药产品均在备案范围之内。
〔二〕方法步骤
1、搞好现有品种的自查摸底。
2022
年10月1日前,各经营单位对目前经营的品种逐一自查摸底,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展分类核查登记,对自查中觉察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尽快联系批发商或厂家进展整改或清退。
2、农药产品经营备案。各单位在搞好自查摸底的根底上,自
2022
年10月1日起,对预备在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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