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
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模板)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我司严格落实《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环〔2008〕42号)及
《佛山市环保局关于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口及给排水系统规范化管理的通知》(佛环〔2018〕66号,以下简称《通知》)
(有废水排放口的需同时满足该通知要求)
要求,按规定设置排放口,情况如下:
废气排放口×个:
编号FQ-×××××,排气筒高度×米,主要污染物为……;
编号FQ-×××××,排气筒高度×米……,主要污染物为……;
……。 所有废气排放口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和《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
废水排放口×个,
其中,车间排口×个,废水外排口×个,雨水排放口×个:
车间排口
编号WS-×××××,主要污染物为……;
编号WS—×××××,主要污染物为……;
…….废水外排口
编号WS-×××××,排放去向×××,主要污染物为…….
雨水排放口
已按《通知》要求,设置采样检查井.
所有废水
排污口规范设置、标识清晰
,满足采样监测要求.我司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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