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开始,严格执行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回访和保修、维修制度,树立“用户是上帝”的思想,具体措施是:
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保修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若未投入正常使用,其保修期亦按全部工程的完工日开始算起.
工程移交前,虽已经过验收,有时某些工程还未经过使用考验,并还可能有一些尾工项目尚未完成,必须通过保修期内正常使用的检验,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尾工项目和修补好可能出现的缺陷.水利水电土建工程的保修期一般为一年,有些项目可以更长,需视具体工程性质和使用条件酌定。
若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在验收后即可投入正常使用,其保修期应从该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移交证书上写明的完工日算起,同一合同中的不同工程项目可有多个不同的保修期。若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作补充规定。
(1)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负责未移交的工程和工程设备的全部日常维护和缺陷修复工作,对已移交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和工程设备,则应由发包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但承包人应按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修复清单进行修复,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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