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4月9日六盘水盛峰达建设有限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孙克述、潘治国、苏维康、晏 合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六盘水盛峰达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六盘水盛峰达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发耳镇永安路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园 林绿化、土石方拆迁爆破工程承包;房屋拆迁代理、水利建筑、桩基础工程。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万元整°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 由全体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 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 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U!U!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实缴额
第五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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