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考勤管理规章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力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社区工作人员形象,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干部管理制度。望所有干部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考勤制度:
一、迟到、早退及有关事项的规定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扣工资10元,半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扣50元。超过两小时,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日工资计算:月基本工资除以二十二个工作日),连续旷工15天或年累计30天,将按国家公务员条例予以辞退。
2、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罚(50-100元)。
3、请假程序: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提前请假。请假半天以上者必须出具请假条,先由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经领导批准持请假条在办公室备案。遇有特殊意外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可通过电话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得由其他工作人员代话。
4、准假权限范围:警务室工作人员请假由警务室警长批准,请假半天以上2天以内由警长批准后;告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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