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对营业机构现金收付业务管理,切实从日常操作、管理流程和运作机制上落实营业网点业务人员现金收付管理内控制度,提高、督促各网点支付、上缴现金钱捆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管理考核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本行现金收付业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及窗口支付和上缴人民银行钱捆质量的全面提高,确保柜面现钞的收付、兑换、整点、上缴、结账的规范操作和主要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障现金安全,切实履行货币管理和服务职责。
二、考核范围:本文适用于本行所有现金服务窗口机构,包括现钞的柜面收付、兑换、整点、上缴、结账等业务活动及其管理。
三、考核内容:
1、办理现金业务网点临柜人员对外支付现金是否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流通标准;
2、临柜人员是否掌握《残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
3、是否按照残币兑换办法为客户无偿兑换残损人民币,兑换程序是否合规;
4、临柜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持反假币资格证书上岗证进
行假币收缴;
5、营业网点业务人员是否对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币、只收不付人民币、停止流通人民币:
6、储蓄存款客户提取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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