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
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公休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200%
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300%
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或加班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
150%
、200%
、300%
支付其工资。
按照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和上海行政部门的最新规定,计算加班工资与计算假期工资是相同的:
加班日工资
=工资基数
÷21.75×
法定比例
; 假期日工资
=工资基数
÷21.75×
法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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