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如表一)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
房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七、科室备用药品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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