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SBJ 04-91
主编单位:商业部办工业管理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实施日期: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
1992
北京目录总则厂房生产设备和消防设施
电气设施
防雷生产安全管理
安全操作
溶剂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第一章总则为防止和减少浸出制油工厂
(车间)(以下简称浸出油厂
)火灾和爆炸的危害
,保障浸出油厂职工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特制订本规范
.浸出油厂的防火安全
,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技术法规
,全面贯彻
"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
"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
,做到安全生产
,方便使用
,经济合理
.本规范适用范围
一,新建,扩建,改建的浸出车间及其禁区内的所有建筑物
,构筑物,生产装备和电气设施
;二,溶剂贮罐与装卸区
;三,浸出车间物料输入和输出的设备
;四,浸出油厂生产安全管理和安操作
.第1.0.4
条现有浸出油厂的厂房
'
生产装备
,电气大修理
,努力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第1.0.5
条浸出油厂的防火安全
,除执行本规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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