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数字化转型是构建数字财政体系、完善现代财政制度的关键路径。财政数字化转型能驱动财政供给与服务模式的创新、显著提升财政治理的信息透明度、增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协调,进而提高财政管理效率,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显著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数据库选取了我国30个省级行政区为初始样本,由于西藏、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缺失数据过多,因此排除在外。搜集各省财政厅(局)决算报表中信息化建设支出(科目编码为2010607),采用支出金额取对数衡量。此支出越大,说明财政厅进行财政数字化转型的意愿越强烈,更倾向于优化财政管理。除了作为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还可用作控制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