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9)》(学习笔记)-31
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在可转债初始确认时,未将交易费用分摊至负 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而是全部计入负债成分的摊余成本中,导致实际利率计算不准确。二是可转债转股时的会计处理错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于复合金融工具,发行方应于初始确认时将各组成部分分别分类为金融负债、金融 资产或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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