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
略论民事送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陈久松
提要:送达是民事诉讼中一项
根底性诉讼制度,也是法院一项根本的诉讼活动,贯穿诉讼的始终。确立科学合理的送达机制,对于保证程序公正和诉讼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的法官、书记员执行送达,以直接送达为主,以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为辅的职权主义送达模式,背离公正和效率的司法原
那么,应全面改革和完善。从而确立由当事人参与送达;书记员管理送达;司法警察和书记员执行送达,以邮寄送达和电子送达为主要送达方式的送达机制。
一、民事送达制度概述
民事诉讼中的送达,具有两个层面的含义:最初意义上的送达是一项诉讼活动,它是指法院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交付给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这种意义上的送达与诉讼制度的产生是相随相伴的,有着久远的历史,最早的送达活动具有随意性,未形成严格的法定程式;另一层面上的送达指的是一项诉讼制度,它以
标准诉讼文书在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传递为内容,由一系列的法律原
那么和具体制度所组成。这一层面上的送达始于近代,是司法走向民主和中立、程序和实体相
别离的产物,它 ...
附件列表